有1900余套监测设备专拍分心驾驶!
你还在开车时打电话、看视频、收发信息,操作APP吗?
今年以来,交管部门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及部分支次干道增加了监测设备数量,全市抓拍“分心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功能的执法设备达1900余套。同时,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拓展执法监测设备功能,对通过手持方式接打移动电话、收发信息、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通过车载电子显示屏观看视频节目、以及长时间操作车载电子显示屏导航系统等分心驾驶违法行为均可记录。
交管部门还进一步优化了“分心驾驶”违法抓拍的逻辑算法,提升了执法设备识别违法行为的准确率,提升了抓拍设备对高速运动车辆精准跟踪捕捉能力,确保捕获的车窗内“分心驾驶”违法行为成像细节最佳,从而生成更为精准的违法证据图片,形成执法数据,经人工再次审核确认后,将符合规定的交通违法数据导入系统,并通过短信等渠道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要求其按期接受处罚。
相关案例一
2022年2月18日上午,在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小街桥下路口,李某驾驶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时,因低头查看手机上朋友给他发的微信文字,并用语音跟朋友讨论玩游戏,未发现由西向北左转行驶的自行车,等李某看到时已经距离很近,来不及刹车并与骑车人相撞,造成骑车人抢救无效死亡。虽然骑车人也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但李某在驾车过程中接听、拨打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相关案例二
2021年5月27日傍晚,在昌平区四场路与秦上路交叉路口,邹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南向东右转弯行驶时,由于正与朋友微信语音通话,没有察觉发现由南向北行驶的自行车,重型自卸货车右侧前部将自行车刮倒,造成骑车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有上述“分心驾驶”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 在依托科技手段严格管理的同时,交管部门还将持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除对司机驾车时接打、查看手机强化路面查处,对摩托车、自行车骑行人双手离把、分散注意力等妨碍安全骑行的行为也将及时纠正处罚,督促驾驶人、骑行人养成安全驾驶习惯,拒绝交通陋习,守法文明行车,有效防范事故,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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